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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店区人民法院采纳王瑞蓉律师关于马某一案 马某不构成“抢劫罪”观点而构成“诈骗罪”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8-21 点击:7366次

马某一案,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采纳王瑞蓉律师关于此案定性的辩护意见,将检察院公诉的“抢劫罪”认定为“诈骗罪”,极大的维护了委托人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