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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建民,男,51岁,汉族,中共党员,山西河津市人。1985年毕业于山西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9年10月至2001年6月在山西大学经济法专业研究生班学习,获结业证书。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山西省司法厅公证处工作。1988年考取律师资格,1989年调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原山西第二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1993年任该所副主任,1999年任该所主任至今。1994年中国证监会、司法部核准为证券律师;山西省律师协会第三届常务理事、第四届副会长;全国律协环境与资源委员会委员;第九届、十届山西省政协委员;太原仲裁委员会首批聘任仲裁员;山西省法律援助业务指导委员会委员;山西证券内核委员会委员;1995年山西省律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评审通过、山西省人事厅下文确认为二级律师(高级); 2007年吉林省律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评审通过、山西省人事厅下文确认为一级律师(高级);山西省首届“十佳”律师,。长期从事司法实践、律师事务所管理工作和社会法律工作,经验丰富,办理了大量的诉讼与非诉讼法律实务,涉及民事、刑事、经济、法律顾问、股票期货等各个领域,从基层法院到中级法院、省高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都代理过不少颇有影响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