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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司直机党字[2015]8号关于在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实施意见
发布人: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6/10 点击:3660次


晋司直机党字[2015]8号
关于在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开展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实施意见
厅直属各单位党委,厅机关各党支部,法援、后勤、律协党支部,省直律事务所各党支部,光大司法鉴定所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学习讨论落实活动成果,全面推进“六权治本”,持续深入推进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根据厅党委《关于在司法厅直属系统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结合厅机关及厅直单位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使厅机关和厅直单位的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深刻领会“三严三实”的深刻内涵,自觉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着力解决理想信念动摇、信仰迷茫、宗旨意识淡漠、党性修养缺失等问题;着力解决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做人不老实、心中无党纪、眼里无国法等问题;着力解决滥用权力、设租寻租、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等问题;着力解决改革创新精神不强、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本领恐慌、能力恐慌和作风不实、执行力不足等问题。在全面推进“六权治本”、推动“六大发展”、重塑山西干部队伍良好形象上取得实效。
二、内容方法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是一次活动,不分批次、不划阶段、不设环节,要融入领导干部经常性的学习教育之中,与党建工作统筹推进,做到两促进、两不误。
(一)强化带学促学,党委(党支部)书记带头讲专题党课。厅直各单位党委(党支部)、省直各律师事务所、山西光大司法鉴定所党支部书记都要紧扣“三严三实”要求,联系本单位本部门的政治生态、联系工作实际、联系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讲清楚“三严三实”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讲清楚本单位本部门“不严不实”的具体表现和危害,讲清楚践行“三严三实”的具体要求,认真讲好党课。厅领导班子成员要参加分管部门党支部的集中学习,要给自己分管部门和领域的党员干部讲党课。厅直各级党委的班子成员也要结合工作实际,给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和基层党员干部讲党课。讲党课时要强化问题导向,结合部门实际,联系身边案例,注重采取启发式、研讨式、体验式、案例式等形式,着力增强党课的影响力、实效性,防止照本宣科、空洞说教。厅直各单位党委(党支部)讲党课务于6月5日前完成,6月15日前将党课讲稿报厅机关党委。
    (二)理论联系实际,深入开展专题学习讨论。要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和党的纪律规定,学习省委关于加强政治纪律、作风建设方面的文件规定,重点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和《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以及崔国红厅长《践行“三严三实”要求  以优良作风引领司法行政事业新发展》的党课内容。各级党委中心组每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要研读原著、讨论交流,采取个人学习与讨论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习研讨,厅直各单位党委中心组要将学习情况及时报厅机关党委。厅机关及厅直属单位各党支部(党总支)要严格按照每周二、五下午集中学习的制度规定,并从5月26日起,每周按时集中组织学习,集中学习时要做好支部学习记录,学习讨论的要记好每位同志的发言内容;个人学习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副处级以上干部每人撰写1-2篇心得体会,适时进行展览交流,心得体会要联系工作和思想实际,认真构思、亲自撰写,不得抄袭,不得找人代写。厅直各单位党委、各支部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要通过观看电教片、学习先进事迹材料、典型案件剖析多种形式进行专题教育。专题教育期间要按照厅《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3个专题的学习研讨,一是严以修身、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把牢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6-7月);二是严以律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8-9月);三是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10-11月)。上述三个专题,各直属单位党委(党支部)对每个专题都要进行认真学习研讨,做好学习研讨记录,并形成专题学习研讨报告,及时报厅机关党委。厅机关党委拟在学习研讨期间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赴相关警示教育基地开展清正廉洁和作风建设专题教育活动。厅直各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自行开展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关的党性党风教育活动,于11月底前完成,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厅机关党委。
(三)聚焦“三严三实”,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各直属单位党委和厅直各支部都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以践行“三严三实”为主题,认真积极筹备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厅直各单位党委要于12月25日前召开民主生活会,厅机关及厅直各支部要在12月中旬前召开“三严三实”专题组织生活会,每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对照党章、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对照正反两方面典型、联系个人的成长进步经历,深入进行“六对照六反思”,认真做好党性分析,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以整风的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单位党委(党支部)要将组织生活会情况书面报厅机关党委,具体包括组织生活会参会人员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和组织生活会情况。
(四)边学边查边改,强化整改落实和立规执纪。厅直各单位党委(党支部)以及党员领导干部要将本单位、本部门以及本人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以清单的形式一项一项列出,深刻剖析原因,并列出可操作、可监督、可检查的整改清单,逐项进行整改。对存在“不严不实”问题的干部要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整改;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要进行组织调整;对不廉洁、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要依法依纪进行查处。要建制度、立规矩,逐步推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三、组织保障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在厅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厅机关党委具体负责组织机厅关和厅直单位的专题教育。厅直各单位党委(党支部)要把开展好专题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严格按照厅《实施方案》的规定和要求做好“规定动作”,扎实有效推进。要强化领导责任,各单位党委(党支部)书记要负责好本单位本部门的专题教育,统筹协调、履职尽责,做到专题教育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要强加督促检查指导,专题教育期间,厅机关党委要深入各单位各支部进行督促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情况,有效传导压力,确保专题教育取得成效。
附:厅机关及厅直属单位“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日程安排表

                            2015年5月26日